第二十四章 心猿意马的复读机-《喝的什么水,狼王这个蓝颜祸水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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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季南栀挥舞着铲子不断搅拌,加快海水中盐分的析出。

    另一边的刘雨晴也在挥舞着铲子,对着那一丛绿叶植物挖掘。

    但她这个铲子可没有季南栀那个精致,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石头板子罢了。

    相对于铲子而言狼人的爪子显然更有效率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不用,自然是因为爪子对于刘雨晴来说就像脸一样重要。

    她的手不算粗糙,甚至比脸都要白一点。

    而每天都用凉水洗衣做饭的雌性,她们的手个个粗糙干裂,一到冬天就生冻疮,红黄相间,看起来就倒胃口。

    这样相比之下,刘雨晴的手嫩的不是一星半点。

    也就是这么一双手让部落里众多雄性神魂颠倒。

    土豆秧嫩绿,因为头一次干这种事,她只知道季南栀是从地下挖出来的,却没有掌握好窍门。

    一味地埋头蛮干,咔嚓一声脆响,那土豆直接被铲子拦腰斩成两半。

    刘雨晴见挖了半天可算挖出来了一个大宝贝,也没计较品相,直接扔进了自己的菜篮子里,咧着嘴笑呵呵的往赵明离家里赶去。

    狼王居住的地方是整个部落里最好的,虽说也是木头盖起来的房子,但是比起赵无眠那个残废大了将近两倍!

    不仅如此,屋内的地板上全都铺着雪白的兽皮。

    这样细腻的兽皮,刘雨晴只有新日的时候才会分到一两块,平时都是随便一张粗糙的动物皮就应付过去了。

    但这上好的雪狐皮,居然被赵明离用来垫脚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赵无眠的木屋光秃秃的,倒是显得有点寒酸。

    刘雨晴心念一动,死盯着那死残废干什么,他弟弟可比他厉害多了!

    “哎哎哎,谁让你进去的,来干什么的?”

    狼王院子前有两个士兵,看到刘雨晴直愣愣的往里闯赶紧拦下。

    “我要见狼王!”

    想来是觉得自己发现新食物,功劳很大,刘雨晴说话都硬气了许多。

    但能当上狼王守卫的人,自是眼高于顶,看到这么嚣张且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女人,他们立马就恼了。

    “滚滚滚!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大人物啊,就连虎族首领要来见我们狼王都要通报,你是个什么货色!?”

    出言嘲讽的守卫身材较高,脸上有一道刀疤,看起来凶神恶煞的。

    刘雨晴被这一嗓子吼得清醒过来,连忙讨好的笑了下。

    她最晓得讨好男人,抬起自己柔若无骨的手轻轻搭在守卫的心口,很暧昧的摩挲了几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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