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章 道理-《明末之奴隶的咆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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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克丹一边赶路,一边滔滔不绝的向副官传授该向什么方向努力的时候,多铎已经到达了复州河渡口南边大约2公里不到的位置。
这个时候,华夏军第一混成旅右翼渡河部队,已经在河边列成了严整的阵形等待着后金军的到来。
这一刻,无论是骑马步兵营,还是骑兵营、侦察营,所有人员,都下马,坐在地上休息着。
刚才交战区域内,那些已经死去的后金军士兵们的尸体,仍然被摆放在原地无人掩埋。
只是,靠近了以后,就能发现,这些尸体身上的盔甲和人头,居然都不见了踪影。
嗯,战役之后收集盔甲,那是为了防止这些“战略物资”被后金军重新回收、修理、利用。
虽然这些锁子甲、扎甲,在一定距离内,根本无法对抗华夏战士手中的步枪,可是,在近战的时候,这些玩意对刺刀和军刀,还是有着一定防护作用的。
而且,后金方面的工业体系极其的脆弱,除了手工制造业之外,几乎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,收缴了这些盔甲,也能变相的削弱后金的后勤能力。
所以,秉承着这些理念,就算是后金军身上穿着的盔甲没有用处,也要按照条令进行回收工作。
至于后金鞑子们的脑袋,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在华夏和大明各军镇、官员们长久以来的接触中,华夏的谈判代表们发现,鞑子的人头,在大明军队体系,甚至是边境地方官体系中,是能够充当硬通货的。
在大明,一个鞑子的人头明码标价200两银子,足足20000块钱啊。
而且,在很多时候,鞑子的人头,还有着额外的附加属性,甚至是比相同数量甚至是翻倍的白银还要值钱的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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