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说得好像个拯救世界的英雄,实则却是个身心倍受煎熬的可怜虫。 “诶,说实话,我跟你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。你说,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?”王乐乐看着我打趣道。 “你当是《红楼梦》呢,还‘这个妹妹我曾见过’。” 王乐乐笑着摇了摇头,“我是说真的,我现在挺感谢这件怪事的,是它让我遇到了你。” 他这话,说得让我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,我忙不迭地将身体向后缩了缩,“不好意思,我虽然不歧视同.性.恋,可我也…” “你别把其他人想得都和你一样龌龊。”王乐乐打断了我话,“我是指,能遇到一个和我志同道合的人,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。” 第一次,有了可以润色为小说的离奇亲身经历,还得到了拥有相同喜好的挚友。两份喜悦相互重叠,这双重的喜悦又带来了更多更多的喜悦,本应已经得到了梦幻一般的幸福时光。然而,为什么,会变成这样…… “嗯,我也很荣幸。”这就是我内心最真实想法的体现——我的现实好朋友有很多。可以一起写生、作画的,一起去垂钓的,玩电子游戏的,看展览、去旅游的,打羽毛球、网球的,养宠物的——却唯独没有一位能够真正与我分享小说写作方面的喜与悲的人。 而在我的内心里,也始终希翼着,有天能遇到一位这样的人。 有多么希望呢。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:如果王乐乐是个妹子,只要“她”的长相和性格还算说得过去,那么我就一定会追“她”。 是啊,为什么会这样呢。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可以当做妹妹的女孩,能够分享跨年龄段的感动与喜悦。拥有了一位同样热爱小说的朋友,可以探讨关于小说创作的各方面问题…… 我一直喜欢用白学段子来打趣身边的人,没想到,有一天,我却成了这段子的最佳契合者。 面对着王乐乐那兴致勃勃的闲侃,我笑得很是勉强。 我既是在内心里祈祷,又像是在询问着那位将我穿越的不知名存在:既然,我的穿越,是为了改变我笔下作品中的悲剧。那么,王乐乐他也算是我笔下的人物吧,如果我拯救了这个世界,他也一定会拥有一段全新的幸福生活吧? 一定会是这样的,没错吧。 拜托了。 我无声地祈求着。 “修棘你怎么总发呆啊,菜凉了的话,就变得不好吃了。” “……嗯,我这就动筷子。”我冲王乐乐硬挤出了一抹微笑,他却没有留意我表情中的破绽,他正拿着手机,查看着今天的网络新闻,不时还将其中有趣的事件叙述给我听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第(3/3)页